會想起這樣一個往事,還是跟威威的早晨散步有關
當我還是一枚書店小店員的時候,某一天遇到新聞台來借場地,他們除了記者、攝影記者,還自帶一位「特約路人」。他們的新聞標題可能是「為何到圖書館會突然產生便意」,於是先在書店各種取景(目的也許是要在畫面中呈現大量的書),接著,記者突然將麥克風對著「特約路人」進行了一番「採訪」,對話大概是這樣的...
記者:您好,請問您有聽說過「看到很多書會產生便意1」這種事嗎?
特路:真的嗎?我沒聽過欸?
記者:哦?那你現在感覺怎麼樣?
特路:嗯...哇~被你這樣一說,好像莫名的就有感覺了!
記者:你覺得為什麼會這樣呢?
特路:會不會是書太多所以壓力很大啊哈哈哈哈
記者:哈哈哈哈,謝謝你接受採訪。
*以上對話純屬腦補因為事隔多年我早忘了
站在服務台冷眼旁觀這一切的書店店員本人,儘管貌似鎮定,內心卻正在擺出孟克名畫《吶喊》的表情,靠北這是在進行一個假採訪製造一個無聊的假新聞嗎😱😱😱???大概是這樣😌從這時起,對於無論官不官方的各類媒體我都抱持著「不信」的態度來閱讀。
這已經是大約近二十年前的往事了。
到底一個「媒體工作者」對筆下的文章應該抱持怎樣的精神呢?我覺得首先大概是得先清楚自己是誰吧?比如說,我曾是一份書店行銷刊物的主編,我是一個行銷人還是媒體人呢?當時,帶我入門的師傅們都是雜誌媒體的總編輯,有人是採訪記者出身、有人是後台編輯出身;有人做的是每週都截稿的新聞類週刊、有人做的則是生活科技類的月刊。節奏不同、定位不同、內容屬性都不同。他們教給我的一切唯有一個事倒是蠻確定的,作為一個「編輯」,大家的遣詞用字都盡可能精簡、謹慎、正確,力求「事實」。這一點也是我身為刊物主編七年來學到最看重的一項準則(雖然還有準時交稿之類的...)。
為什麼是我自己「最看重」?我想絕對跟我自己的弱項有關。從文學院畢業,一路修的課都偏重「文學」(當時在中文系大抵分成三種學習系統,如果想專研,可以選擇走文學、思想或「小學」三種路線,喜歡文學的去讀批評、比較文學;喜歡思想的讀中國哲學、玄學、諸子;喜歡文字、聲韻、訓詁就走「小學」),既是文學嘛、當然是更多胡謅瞎編天馬行空,我當然特別喜歡比較文學,儘管很多時候我都覺得文學評論很瞎很主觀,但是更個人、更自由,而且會看到各種「這樣也行?」的讀本觀點。當時的我寫起文章來,連標點符號都熱愛亂用。因為就連標點符號的使用都包含在「文學創作」裡,不合理的文法、奇怪的斷句、生冷的造字造詞(即便看似錯字),都是允許的。
學生時期我也曾被學長拉去校內文學獎刊物編輯團隊,擔任「詩」和「劇本」類的責任編輯,該怎麼說呢?這份經驗讓我「感受」到自己或許適合這個工作,當時我總自以為自己能「讀懂」作者的意圖,我覺得自己能協助作者把他們辛苦創作的文字,妥善而適切的安排到版面上,不知哪來的自信,我就是覺得他們可能會覺得自己「被懂」。
這份天真的自信,多年後到我真正成為編輯後,不復存在。
當每個月都不間斷的收到邀稿稿件,要規畫各種題目、開寫作規格、要跟訪要做版面要協調要溝通,更別說什麼各種開會、或補字刪字機器(當時我自封為閉著眼都能快速寫稿的發稿機器),我都跟同事說寫稿不必糾結,用半個靈魂寫一切就容易多了。
想當然爾,半個靈魂自然再也讀不通作者的心了。
身為編輯,我比從前更在意的是一份刊物的「立場」,既是品牌的行銷刊物,當然是品牌立場優先。另一方面就是「大眾準則的正確性」,也就是前面提到的「事實」。但我也不是一開始就意識到事實這件事的。
創刊的時候,我的身份還是專案行銷企畫。搭配這份行銷刊物的創刊,以及全台書店行銷案的提案人,我首先做的是銷售分析。
當時我們有很明確的受眾,就是住在台灣的這群人。說來好笑,這種受眾目標其實一點也不明確,我現在想想,當時所在的行銷單位大多是如此的浪漫,只是我自己的邏輯系統無法允許這種不明確,才會特意在POS系統後台各種挖掘數字。所幸書店也確實掌握全台的銷售數字、會員身分,儘管仍然不是絕對客觀,我依然能從大量的數字中拆解出北中南不同的客群輪廓,不同年齡層偏愛購買的不同類型商品,其中自然也包含性別差異。
接下來,為了符合創刊主題的設定,照顧到品牌精神,我們很籠統的將全台讀者「分眾」,平均分配在北中南三區25歲、35歲、45歲的男女讀者「群」,透過他們購買的商品分類,推測出這些消費群體的「集體形象」。並邀請了一位編劇,依據我們整理出的分眾關鍵字,創作出他們的小故事,試圖讓這份刊物的讀者有具體投射的「人」,然後就像尋找演員般的「演出」這個劇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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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時主管聘請來手把手帶著我工作的媒體前輩較晚加入,她看著這份企畫吃驚了一會說:「所以妳們拍攝跟採訪的內容都不是真的人?」我當然不明所以,點頭以對。
說真的,這整個過程我都沒有一點覺得不對勁過,直到聽見她這聲吃驚,我都不覺得。可是她的話我反芻了很久很久。我覺得應該真的是很久很久以後,我才真正明白她究竟在吃驚什麼。(就說我⅓人學起東西就是慢嘛)畢竟刊物是行銷刊物、而且是代表品牌的行銷刊物,又不是媒體報導,使用這種「創意」的表現形式未必不正確。
只是,在此之後(或許也是在她的指導下),這類創作形式的內容我們會透過設計手法、版面規畫,讓它看起來「很明顯是創意」而非一份似是而非的「採訪報導」。
會想起這樣一個往事,還是和早晨與威威的散步有關。
雖然他總是跟我討論工作的事,吃早餐的時候,我看著不停說著他的工作進度的他,想起他的金星落六宮的事,想起我是個土木六宮,唉,散步猶如工作匯報的日子,可能會繼續下去吧。
對了,關於這個「新聞」,我在發布此文前又隨便用關鍵字搜了一下,發現直到今年都還有各種媒體把這拿來當成「新聞報導」,這種題目大概是數十年不衰的熱門討論議題吧😌(雖然我還是默默的吃驚了)






好懷念的往事,怎能不點愛心❤️